一、办理程序:
1、企业提出“提前介入”监管的申请;
2、园区向区政府提出“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管的申请;
3、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企业向区安管站提供保监资料,审查合格后装订成册;
4、“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管的申请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施工单位即按相关要求进行现场安全开工准备工作;
5、施工单位牵头做好现场安全开工条件审查会议准备工作;
6、区城乡建委分管领导带队到施工项目部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开工条件审查会;
7、符合“提前介入”监管条件的,区安管部、区质监站在3个工作日内到施工项目部完成质量、安全监督交底并出具监督受理通知书(质量、安全监督交底可同一次会议进行,并需要制作PPT)。
二、需提交的材料:“提前介入”监管的申请、保监资料
三、办理窗口:安全窗口
四、咨询电话:023-61964830